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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提前申报、运抵验放”需注意:集装箱货物应在装箱完毕后向海关申报!

PostTime:2016-12-14 12:12 阅读:89917


  出口“提前申报、运抵验放” 到底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?别着急,小编这就根据公告内容给大家总结了一些重点,要注意看哦!

  1 个 “WHO”

  “谁”向海关申报?

  发货人

  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

  2 个 “WHICH”

  哪些“货物”适用该模式?

  提前申报的出口货物

  哪些“口岸”适用该模式?

  主要涉及

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

  洋山海关等口岸

  3 个 “WHEN”

  什么时候向海关“申报”?

  集装箱货物装箱完毕

  非集装箱货物备齐后

  什么时候将货物“运进港区”?

  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 3 日内

  查验货物什么时候“安排查验”?

  申报人应及时签收查验通知单

  并在签收后 3 日内办理查验

  NOTICE

  申报内容应具备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规范性。出口货物的品名、规格、数量等要素应已确定无误。

  申请删改单及退关,应配合海关核实货物相关情况。

 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手续,应主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 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。